物业有偿清洁委托服务程序1.目的:为业户或租户或使用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 适用范围:应业户或租户、使用人的要求,对物业公共区域以外的场所进行有偿清洁工作。
3. 内容:3.1分类:3.
1.1清洁委托服务分固定委托和临时委托两种。
3.1.1.1 固定委托是将全部或部分清洁工作固定委托给清洁管理部门,清洁部门派出专人长期、定期为他们进行清洁服务。
3.1.1.2 临时委托是指某一项清洁内容,如洗地毯、地板、打蜡、擦拭玻璃、窗门之类,临时请清洁部门进行服务。
3. 2服务程序:
3.2.1 清洁委托手续:3.2.
1.1固定委托双方应签定委托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服务期限、内容、 质量要求、验收方法、费用、结算方式等。
3. 2.
1.2临时委托一般由委托方填写《清洁服务委托单》,交给清洁管理部门,清洁管理部门即可按《清洁服务委托单》要求进行工作。
3.2.2 清洁服务程序:3.
2.2.1 进行清洁服务,必须挑选思想和技术素质好的员工,并经过严格的纪律培训方可委以任务。
3.2.2.2 进场工作前必须对照《清洁服务委托单》中要求服务的内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设备、工具、清洁剂等应完好无缺,然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工作。
3. 2.
2.2.1 进门。
进入客人房间前应先轻轻敲门,待里面主人开门后,可以问:"先生(小姐)你好,现在可以来做清洁吗"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3.2.2.2 .2预检。
记下工作区域的各种物品所处位置,然后将这些物品轻轻搬离该区域。
3.2.2.2 .3清洁。
按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
先做桌面清洁工作(洗杯子,擦试灰尘等),东西要轻拿轻放,然后做地面清洁工作(吸尘、抛光、洗地毯等),最后垃圾袋装后送至垃圾间。
3.2.2.2 .4工作结束(如主人在场应由主人验收签字),将原物品轻轻搬回原处,并收拾好清洁设备、工具。
3.2.2.2 .5检查。
再次审视现场,确认无误后离开。
3.2.2.2 .6登记。
若主人当时不在或外出,应于第二天请主人验收并签字。
4. 文件及记录:《清洁服务委托单》由环境主管保存一年。
5. :《清洁服务委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