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凯盛餐厅及厨师宿舍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包干施工。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
1.5工期: 2019 年 5月5 日开工, 2019 年7 月25 日完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参拾万 元整(¥:300000.00 元整)包干,含开发票。
第2条、甲方乙方权利和责任
2.1指派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接受甲方指令,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3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2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符合环保的要求。
3.3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乙方负全责。
3.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5乙方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以交付使用日期为准)提供壹年免费工程保修期。所有装修内容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有故障或缺陷,乙方需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必须在48至7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第4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固定总价。
4.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拨款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付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 元整)。
第二次:工程开工一个月后付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捌万元整(¥: 80000.00元整)。
第三次: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结算款,即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55000.00 元整)。
第四次:余款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元整)在保修期到期即2019年7月30日一星期内乙方提供全部有效票据结清。
第5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5.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第6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6.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7条、违约责任
7.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附则
12.1本合同共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