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钢结构工程的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工程分包事宜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承包内容
2.1承包范围:
2.1.1轴钢结构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
2.1.2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合同总价:
2.2.1元(合同总价暂定,投标表中单价固定已最终确定的图纸为准)。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GB50205-20xx规范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条例和强制条文等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1.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2.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款的40%做为预付款,用于钢材、预应力专业材料、采光玻璃等的采购。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当乙方开始钢结构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10%做为工程进度款,钢结构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幕墙龙骨安装完毕付工程总款的30%。乙方全部安装完毕,当钢结构单项验收完成后,甲方应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7%,并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三日内审核完毕及付款,余款做为质保金应在乙方安装完成一年后7日内付清。
六、工期要求
6.1本工程开工日期:
6.2如乙方不得不拖延加工或暂停加工,必须在此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
七、技术要求
7.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八、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规定,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提供图纸,否则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严重脱期,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直到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及相关责任。
九、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签约所在地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后失效。
10.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两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