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十堰市,茅箭区,
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3.大门钥匙 根。小卧室钥匙 根。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预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 注意:租房终止,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
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有线电视、卫生治安,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租赁期内的电、煤气、电话、网费等由乙方支付;
5.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壹拾五天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民用电,煤气、电话,网费等费用;
2.通常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半个月提出,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区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方可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