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要用于非农业建设,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获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只有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将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是合法的。
一、改变农村土地用途是否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该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另外,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等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期内,除法定情形外,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履行法定的交回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的,不能被视为自愿交回承包土地。
二、集体土地上建房屋可以出租吗
集体土地上建房屋一般不可以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非法用于非农业建设,并将所建房屋用于出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一、农村居民申请建房的条件如下: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二、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建房登记申请书;
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其他必备材料。
总之,对于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应该怎么办呢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
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