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
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登记规则》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及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下同)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登记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
第五条
土地登记的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土地归户册、土地证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宅基地证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是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证是颁发给集体组织的,该集体组织是土地的所有权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发给个人或者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其他组织,使用人不是所有者,仅有使用权。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包括宅基地使用证,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两者可以相互代替,但在涉及转让等方面时,两者是有所区别的,不能相互代替。
广义上讲,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宅基地使用证。国家最新要求是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取代原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证,而不是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的证明,而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样吗?
后果自负。2。3不一样的、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注意。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及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下同)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登记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
第五条
土地登记的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土地归户册、土地证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