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有三种途径。1、转让股权退出;2、请求公司回购股权退出;3、请求法院解散公司退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