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量刑情节包括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是较重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电信诈骗如何认定
“电信诈骗”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这样的提法,它归属于普通诈骗罪,特点是行为人利用通讯工具或者通过邮寄、张贴小广告等不与被害人直接接触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散发虚假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相较于普通诈骗罪其作案手法特殊,故称之为“电信诈骗”。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二、侵吞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
侵吞国家财产罪的量刑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
如果是公职人员侵占国有资产的话,按贪污罪定罪处罚。
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予立案。
但具体的定罪量刑,还要看数额。一般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