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产队于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八四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把农村农民个人土地通过政府指导,逐步转变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生产队的产生可以说是一次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它被免了土地私有制再次形成的农民之间的两极分化!但是生产队的统一经营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全国多数农村人口来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也很难自身解决,严重滞留了全国的经济发展!
  农村生产队是人民公社化时期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建国初期,对国家怀复经济加快工业化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支承力,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世界格局的变化,它的生产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所以解散!
生产队为啥解散
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运作模式,土地归生产大队集体所有,生产队在生产大队管辖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这种生产模式慢慢造成了许多人出工不出力,使劳动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解体,土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主经营,生产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