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是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的人身权利遭受侵害,或者财物受到损失,就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但需注意精神损害赔偿和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类权利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内。被害人可以通过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