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的罪名不是定罪,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坐牢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盗窃未遂如何进行处理
盗窃未遂将比照盗窃既遂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在云南省盗窃他人财物1500元及以上就涉嫌盗窃罪,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未能盗窃成功,仍然要以盗窃罪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只是由于犯罪未遂,法律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还有其他从轻情节,比如即使盗窃既遂但金额也没有超出1500元过多,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等,经过有效辩护,公安机关有可能不立案处理。即使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也有可能依法决定不移送法院起诉,行为人就不会受到刑事审判,更不会被判刑“坐牢”。因此,如果涉嫌盗窃犯罪但未遂,或者虽然既遂但金额不高,应充分运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第一时间获得法律帮助,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下逮捕通知书后嫌疑人逃跑了会怎么样
下了逮捕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办案单位可以网上通缉,被抓获后可以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刑侦部门根据案情需要报请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请逮捕,经检察院同意并出具逮捕证后,刑侦部门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逃脱,将列为在逃人员进行网上抓捕,如果牵扯案情过于重大且事情清楚证据充分,可以报有权机关开具通缉令进行通缉,经网上追逃和通缉被抓获的人员,将比照刑法规定由刑侦部门向检察院如实反映进行从重起诉。
批捕通知书下了并不是判刑,批捕后还有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构成犯罪的,还有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逮捕通知书只是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通知被逮捕人家属,被逮捕人何时因何被逮捕,现羁押地点,是审判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