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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中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

2023-09-12 来源:汇智旅游网

律师解析:

起诉书中,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写入起诉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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