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无规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