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1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2条乙方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______%
第3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贷款是否放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5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6条乙方承诺
1.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银行账号。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一)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营业场所的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六)其他经营、财务和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担保费的50%)和风险准备金(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
第7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存在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优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9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10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11条乙方已存入人民币_____________对账单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款凭证,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 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
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行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涵盖所有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担保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及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或超过人民币元。
3.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在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13条在合作期间,本协议的有效期当然延伸至单项担保借款合同,但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中特别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的除外。
第14条本协议所建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经各方签字或盖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15条补充规定
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