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8月11日上午,由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同志在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办公室主持召开了知乡连片扶贫开发道路项目实施程序的会议,与会后经过热烈讨论、研究,会议最后议定以下事项:
一、实施项目程序要求
首先,召集村民召开村民大会,就确定村民自做项目进行表决,同意的在表决记录上签字并盖指姆印,如占不同意的比例占大多数村民就不能自己实施项目,如比例小,就写明不同意的理由,并签字盖指姆印。
其次,村民要在项目实施前选出项目监督组、物资采购组。物资采购组主要是采购水泥、砂石、碎石等,采购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项目监督组要对该项目采购的物资、质量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质量。采购组和监督组都要在采购的物资清单上签字。
项目实施中要把村民投工投劳的天数进行登记。项目实施完成后,乡政府和村委会进行初验,在初验中认为质量有问题的就进行整改,整合合格后就发函请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做报账的资料。
二、施工队实施项目要求
首先,召开村名大会,确定一家较有资质的施工队。其次,通知村民确定的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