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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调整政策及操作指南

2024-04-19 来源:汇智旅游网

2021年起,缴存单位应按照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下限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法律分析

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1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0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拓展延伸

杭州公积金新政策下的贷款申请流程解析

根据杭州公积金新政策,贷款申请流程经历了一些变化。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同时填写相关表格并签署相应的文件。接下来,申请人的材料将经过初审和复审,以确保符合政策要求。最后,经过批准后,申请人将获得贷款,并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下,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也可能有所调整。因此,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应仔细了解政策变化,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这样可以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确保顺利获得所需资金。

结语

根据杭州公积金新政策,贷款申请流程有所变化。申请人需提供完整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和签署文件。材料将经过初审和复审,以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经批准后,申请人可获得贷款,并按约定方式还款。需注意新政策下贷款额度和利率可能有调整。申请人应了解政策变化,按规定流程申请,提高成功率,确保获得所需资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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