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没有结清,可以办理过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户主先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主到新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中心办理业主证明文件;
户主到该房产所属的派出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身份证、房产证);过户完成。
一、房产证户主已死亡怎么过户
房产证户主已死,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二、公租房更换户主
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
(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2、办理手续:(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三、户口本更换需要户主本人吗
更改户口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不能办理的,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也可以由办事人代办。携带户主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如下处理:
1、凭直系亲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