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变更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撤销赠与。
一、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登记离婚之后长期有效。若婚姻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商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则原离婚协议书失效。若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而发生争议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会被撤销。
二、离婚协议变更需要公证吗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协议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在一年内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请求,那么人民法院会受理请求。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那通常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财产分割不均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胁迫或被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主张重新分割共有财产。《民法典》规定: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