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的资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历资料原件,如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住院患者的其他病历资料原件,如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以及其他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材料。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所需的资料清单及其重要性
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所需的资料清单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必要步骤之一。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病历、诊断报告、手术记录、实验室检查结果、药物处方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准确性对于确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与否以及损害程度至关重要。资料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能够提供医疗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所需的信息,以便进行全面的鉴定和评估。只有通过充分收集和分析资料,才能确保公正、客观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保护患者权益,为受害者提供合理赔偿。因此,确保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所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所需的资料清单是确保鉴定结果公正客观的重要步骤。收集和准确记录患者的病历、诊断报告、手术记录、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资料对于确定事故发生与否及损害程度至关重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能够提供专家和法律人士所需信息,以进行全面的鉴定和评估。只有通过充分收集和分析资料,才能保护患者权益,为受害者提供合理赔偿。因此,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