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请文件缺乏申请书、商标图案、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形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的申请形式的;擅自修改申请格式的;
4、申请书上没有填写商品;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均为外文,未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的公章;
6、申请人名称、地址未按要求填写的;
7、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身份证明复印件不一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