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程序有:
1、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一、一审过了十五天上诉期还能否上诉
一审过了十五天上诉期不能上诉。判决过了15天上诉期就开始生效,对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如果确有错误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审判监督生效可以以下途径来启动:
1、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
2、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3、上级检察院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我还能不能上诉了
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对二审判决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于民事案,对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而对于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的法院及上一级法院申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