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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分期付款购买房屋?

2023-10-08 来源:汇智旅游网

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买房人应尽量多申请按揭贷款,利率低且可将资金投资他处。然而,如果没有其他投资途径,则应多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买房贷款期限宜在15年至20年间,30年期限会增加总还款额和退休后的还款压力。贷款年限越长,计算出的贷款利息越多。

法律分析

一、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

根据央行有关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开发商不得开办个人住房分期付款零首付业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房价款的20%。

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尽量多地申请按揭贷款,因为购房贷款利率已几次下调,5年以上贷款利率仅为5.04%;另外申请的贷款额度越大,首期付款的额度越小,买房人现有的资金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可以投入到其它收益较高的地方。

所以,如果买房人有多余的存款,同时又有别的投资途径,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其它方面回报可能会大于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反之,如果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而又没有别的投资渠道,则最好是多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因为贷款的利息毕竟还是远高于在银行存款的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买房子可以分期30年吗

虽然借款期限越长,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每个月的还款压力相对较小,但总的还款额是在增大。

例如,你申请了2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需还款2180元,还款总额为26万元;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每月需还款1380元,还款总额为33.2万元,比10年期多出7.2万元。再者,如果你是在30多岁时贷款购房,20年后50多岁,已接近退休年龄了,如果再延长贷款期限,一旦进入退休阶段,将无法承担较高的还款压力。

所以专家提议,购房贷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5年—20年间为宜。

而就我国的规定来看,现在买房申请按揭贷款的最长的贷款年限也就是30年了,而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此时贷款的年限最长也会导致计算出来的贷款利息是最多的。

结语

根据央行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房价款的20%。然而,专家建议在有多余存款和其他投资途径的情况下,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回报可能会大于支付给银行的利息。相反,如果没有其他投资渠道,则建议多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此外,购房贷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5年至20年间为宜,过长的贷款期限会增加还款总额。因此,在购房时需综合考虑贷款利率、投资回报和个人还款能力等因素,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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