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是侵犯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2、客观要件是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4、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