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支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包括父母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有不利影响、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男方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拓展延伸
离婚后,男方能否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后,男方确实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决定应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并不会因为父母的性别而做出偏见性的判断。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同样享有与母亲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并能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父爱,法院通常会考虑给予男方一定的抚养权。然而,最终的决定仍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因此,男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应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结语
男方在离婚后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父母一方因严重疾病、伤残、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院应予支持。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权争取抚养权,但最终决定需根据具体案件和法院判断。男方应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