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