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招标代理合同属于应当缴纳印花税的范畴,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交印花税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下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