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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问题

2023-09-29 来源:汇智旅游网

盗窃罪与诈骗罪侵害的法益都是他人的财产权,都属于取得罪和夺取罪(占有转移罪),不同之处仅在于财产占有发生转移的原因。二者之间能否存在竞合,若存在竞合,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抑或既是法条竞合又是想象竞合?

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在于,一个行为是否侵害两个以上的法益,仅侵害一个法益的,不能成立想象竞合。其实这是认识上的误区。诚然,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所侵害的法益均为财产法益,但如果深究,这三个罪名侵害的法益还是有差别的。例如,诈骗罪除侵害财产法益外,还在某种意义上侵害了诚实信用的公平交易准则,侵害了被害人的意思决定自由,而敲诈勒索罪,在侵害财产法益外,还侵害了被害人的意思决定和行动自由。所以,只能说盗窃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所侵害的类法益相同,在具体法益上还是存在些许差异的。

虽然相对于盗取罪(盗窃、抢劫、抢夺罪)而言,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思,转移财物占有的犯罪,属于交付罪,但不可否认,诈骗罪中转移财物的占有仍然是违反被害人的真实意思的,因而,诈骗罪也符合盗窃罪的本质性要素——违反被害人的意思、未经本人真实有效的同意转移占有。由此认为,诈骗罪与盗窃罪在法条上存在竞合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主张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不仅存在想象竞合,而且存在法条竞合,并非意味着任何时候都同时成立二罪,而导致诈骗罪实际上被废止。而是说,当不能严格区分二罪,或者同时符合二罪的构成要件,以及不承认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将难以妥当处理时,应大胆认为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直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当能够区分二罪,行为明显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而与盗窃罪构成要件相距甚远时,还是应当适用诈骗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承认二罪之间的竞合,进而适用盗窃罪定罪处罚,仅限于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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