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前支付的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一般不能要回。但有3种情况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女方生活困难。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一般无权要回彩礼,但在以下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