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一、伪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予以追诉。
二、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