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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老板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2023-10-02 来源:汇智旅游网

工伤认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按法规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并可追偿。工伤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后老板该如何赔偿

1、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保险基金和单位如何承担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但用人单位需偿还。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承担工伤相关费用,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用人单位需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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