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向投保人明确告知保险责任和免责事项。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在理赔过程中向投保人明确告知被拒赔的具体原因,以保证投保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交付前告知投保人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或者明确不予支付保险金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告知不予支付的理由。
3. 《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告知被拒赔的具体原因,以保证投保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投保人也应当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