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帐支票填写如下: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2、收款人: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开户银行名称: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大写数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大写数位:拾、佰、仟、万、亿、元、角、分。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无角无分的大写金额末尾应写“整”(又写作“正”,下同)字,有角纯拍无分的末尾的“整”可以不写。有角有分的不写“整”字。角字后面可加“整“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做野羡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支票无效。
转帐支票填写应注意的事项:
1、起点金额没有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以现金支取。
3、转让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署的转账支票可以直接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将款项汇入客户开户银行。
5、转让支票的收款人的名称和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足,未经其授权,不得背书或者提示付款。
6、支票的正面有清楚的标记。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目前可以异地转账)。
综上所述,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薯誉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