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期羁押可以起诉执法部门索赔。法律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刑事拘留 有多严重
对于被刑事拘留有多严重,即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问题,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应当从其行为性质等进行判断。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说明的是行为人存在犯罪嫌疑或者具有妨碍刑事诉讼的相关行为。但是被刑事拘留和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并没有必然联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不能由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说明,而是应当结合法律规定和行为的主客观方面进行认定。
二、公安机关撤案怎么赔偿
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撤案的,没有赔偿。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以及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拘传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