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基本犯一定既遂。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同时又造成了法定的重结果,因而刑法对其规定了较重法定刑的犯罪。
一、抢夺未遂的立案标准
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
二、什么条件下构成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所犯罪行基本要件的行为,在客观上必然会导致超越犯罪基本要件的加重结果。
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的结果,必须要通过刑法中的相关明文规定,成为附属于犯罪基本要件的具体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于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加重结果,也将构成结果加重犯。
对于结果加重犯,应按照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
三、加重犯标准是怎样的?
结果加重犯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