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生产、经营、服务、职能特点,也有不同的资金收支和财务管理特点。每到一个单位查账,首先要了解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概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生产、经营、服务、职能和资金收支、财务管理的特点,特别要注意抓住单位中的重点部位和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根据查账目的有针对性地快速有效进行查账。根据被查单位的特点和查账的目的,要注意突出查账重点。一是在环节上要突出重点。如某企业销售环节混乱,则要重点查销售环节的账;二是在时间上要突出重点。如查某单位滥发钱物,则要突出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重点;三是在人员上要突出重点。如查某领导的虚报贪污行为,则除查其本人签经手人的发票外,要突出查该领导亲信签经手人的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