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求偿权,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销售者可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伤害,应赔偿相关费用。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和医院证明要求超市赔偿,超市可追偿责任主体。如超市拒赔,可向相关机构投诉或起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依法享有求偿权,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因此,消费者可以拿着购物凭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的责任,超市则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
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超市老板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面对超市老板欠钱不还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如果有明确的关于欠款的证据,比如收货方签字捺印或盖章的欠条等,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款,可以直接凭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查封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保证取得生效文书后的有效执行。
2、如果没有欠条,那么可以找收货方协商是否能补一个欠条,如果不成,则应当固定现有证据,如买卖合同、每次供货后对方签字捺印或盖章的收据、双方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3、若已取得生效的裁判文书,但对方仍拒绝履行,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名单。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则法院可能会裁定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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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依法享有求偿权,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因此,消费者可以拿着购物凭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的责任,超市则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
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求偿权。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如果责任属于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对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身伤害的情况,应当赔偿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因此,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凭证和医院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