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第二次起诉,会不会判决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仍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审查原被告的夫妻关系。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次是撤诉,第一次是判决不离婚,所以这两种情况对第二次诉讼的结果有完全不同的影响;最好连续进行两次诉讼。如果几年后起诉离婚,说明感情已经恢复。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两次诉讼的半年内,如果仍然没有情感联系和沟通,处于分居状态,这种情况更符合情感破裂的实质性条件。
二、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会判决离婚吗
【法律意见】第二次诉讼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可达到判决离婚的标准、从而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