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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2024-03-09 来源:汇智旅游网

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

1、符合要求的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3、标的财产的财产权属证、买卖合同;

4、婚前财产公证应该带上的其他材料。

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财产权属的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3、书面公证申请书;

4、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婚前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婚前买房的主要注意事项包括:

1、若双方共同买房的,当事人应当就房产出资、登记权属、房产归属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体现;

2、若当事人个人出资买房的,应当注意收好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材料,或办理相关婚前财产公证,以确保合法利益受到保护;

3、其他注意事项。

三、代书遗嘱的公证要什么手继

代书遗嘱的公证要以下手续:

1、公证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交身份证明、遗嘱、财产全数等相关材料,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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