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什么

2023-11-08 来源:汇智旅游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还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解除需先调整岗位或培训,仍无法胜任方可解除。直接以无法胜任为由解除属违法,劳动者可要求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

3、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赔偿规定与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赔偿规定与程序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应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工资水平、合同期限等因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补偿可以包括赔偿金、工龄工资、未休年假的补偿等。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争取合理的经济赔偿。在进行赔偿程序时,劳动者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离职证明等。及时了解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赔偿规定与程序,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经济补偿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重要内容,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标准包括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还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需先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仍无法胜任工作则可解除。若用人单位直接以此为由解除,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应了解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规定与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