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事项有:
1、幼儿园应属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性单位,所以工商部门不应管理此事,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
2、因儿童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的教师负有看护、教育的义务,如受到不正当的伤害,家长可以按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教师履行其讲应尽的义务;
3、如果教师存在故意虐待儿童现象,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如何投诉幼儿园:
(一)取证留证向当地教委教育局,或者上级教委教育局反应情况。一个人反应的重视程度,和联合被侵害权益家长,一起反应的重视成都会不一样的。
(二)在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当地的教育局进行投诉。
私自开设幼儿园违法吗
违规开办幼儿园肯定是违法的,情节一般的可能就是责令整改,严重的有可能撤销办学资质,并处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家长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可以向园方主张违约责任。
2.要求学校退还相关费用,需要转园的还可以要求学校承担学费差价等合理补偿。
3.部分家长不同意应当分流的幼儿退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支持,建议该部分家长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合同属于教育服务合同,家长按期支付相应的教学费用,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为幼儿提供合格的教育服务。该幼儿园违规招生,教育质量下降,明显不符合合同义务,其行为成立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该幼儿园的违规招生行为导致的教育质量下降,超额学生分流等,严重损害了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家长有权要求学校退还相关费用,并要求学校承担转园后的学费差价等合理补偿。《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分流的幼儿如有意愿继续在该幼儿园接受教育,可通过缺额补招等方式继续在园学习。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