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若满足特定条件,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条件包括:公司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达成有效决议、股东会冲突无法解决、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但若是因权益受损、公司亏损或未清算等原因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则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首先,股东必须满足法定的资格要求,通常要求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其次,解散公司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公司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等。在提起诉讼前,股东应当履行事先协商或告知程序,确保与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受理程序包括起诉状的递交、法院的立案审查、受理决定的发出等环节。一旦受理,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各方意见并作出裁决。最终,如果解散诉讼获得法院支持,公司将进入清算程序,资产将被分配给各股东。总之,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涉及多个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的复杂过程。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股东需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其次,解散公司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长期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严重经营困难等。在提起诉讼前,股东需履行事先协商或告知程序,确保与其他股东充分沟通。受理程序包括起诉状递交、法院立案审查、受理决定发出等。一旦受理,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各方意见并作出裁决。若解散诉讼获得法院支持,公司将进入清算程序,资产将分配给各股东。总之,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涉及多个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