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规定,领取结婚证必须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双方都在异地的则不能办理。但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实行了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如果均非本地户籍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双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
(二)双方应亲自携带上述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申请结婚。
(三)婚姻登记员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合格后,应当颁发结婚证。
二、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
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
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