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 时,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 抵押 变更手续,然后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如果贷款是纯 公积金 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 如果贷款是公积金+ 商业贷款 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 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 房产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婚姻证明( 结婚证 或 单身证明 ),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答档。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侍耐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老举春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