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证据的标准及法律依据,以及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离婚的问题。家庭暴力证据可包括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调查报告等。法律依据包括《反家庭暴力法》和《民法典》。感情不和分居需满足夫妻互不履行义务、感情不和等条件。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算法律分居,而同居不履行义务难以认定为分居。
法律分析
一、怎么样算家庭暴力证据
1、只要可以证明家暴的事实,都可以算作家庭暴力证据。像报警记录,警方对家庭暴力制作的笔录;证人证言,小区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等出具的书面证言;妇联、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工作单位或组织开展的调查或调解工作出具书面证据;医院的鉴定证明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离婚
1、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能够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调查或调解工作出具的书面证据等,都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证据。而对于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法院一般认定分居是指夫妻间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不履行夫妻间义务,而常年异地居住或同居但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法院难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