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当事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找第三方证明曾经有催讨债务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欠条到期了该如何办
欠条到期了应该这样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
2、债务人拒绝还款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在不同的情况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一般为三年,但计算时间可能不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的,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并从收到债务的第二天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不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即未规定还款日期的私人贷款,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最长20年保护期限制。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的,自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度诉讼时效期间。
二、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三、欠款诉讼期是几年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