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将于明年的一月份开始施行,那么还有 独生子女 证吗? 生育 还要不要审批?又该如何保障高龄孕妇安全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安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 计生 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今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王*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 计划生育 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如何保障高龄孕妇安全? 王*安表示,据测算,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为此,要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做好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加强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等措施,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