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假释是对服刑犯罪分子在一定刑期后,根据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表现悔改等条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的正确使用可以鼓励犯罪分子改造,促进其早日复归社会。然而,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暴力性犯罪的罪犯以及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或律师来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一、我国法律上规定啥叫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在我国《刑法》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不可以办理假释的情况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其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拒绝假释。
(2)对判处拘役和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4)对于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因其被终身监禁,故不得减刑、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有关假释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来向司法机关申请办理,但法律上也规定了不可以办理假释的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或者聘请律师来进行认定。
结语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刑罚执行制度,对于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表现出悔改并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前释放,以促进其改造和社会复归。正确地使用假释制度,可以鼓励犯罪分子接受教育和改造,从而化解消极因素,成为积极的社会成员。然而,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以及犯有严重暴力性犯罪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死缓并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罪、受贿罪犯,是不得办理假释的。此外,假释的办理程序和要求也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或律师以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