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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中需要承担的其他严重刑事责任

2023-11-13 来源:汇智旅游网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侵犯财产所有权。特别严重情节包括:造成社会动荡、巨大经济损失、企业破产、用于违法活动、导致死亡或精神失常、造成严重后果等。集资诈骗罪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财产所有权,被骗人数广泛,与普通诈骗罪有区别。要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需证实行为人非法募集资金。未实施此行为的诈骗为普通诈骗。

法律分析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以指下列情形:

集资诈骗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巨大动荡;造成被骗个人或者单位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致使被骗企业破产;诈骗数额巨大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投资者死亡、精神失常;诈骗用于救灾、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军用物资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等等。

相关知识:集资诈骗罪的危害

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而普通诈骗罪的行为人也可能一次行为诈骗多个被害人。如果行为人以借款为名多次诈骗了众多受害人,但每次诈骗的却是特定个人或单位的钱款,即使受骗人数众多,也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因此,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必须能够证实行为人实施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对未实施此行为的诈骗行为,应认定为普通诈骗行为。

拓展延伸

集资诈骗罪特殊情节的定性和认定

集资诈骗罪特殊情节的定性和认定是指在集资诈骗罪的基础上,对于特殊情节的界定和认定。特殊情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大额资金的集资诈骗、多次实施的集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的集资诈骗等。定性和认定特殊情节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评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并据此决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在定性和认定过程中,需要考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手法、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等因素。法律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于特殊情节的定性和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确定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结语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金融秩序和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特别严重情节包括造成社会动荡、巨大经济损失、企业破产、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投资者死亡或精神失常、造成严重后果等。集资诈骗罪的危害广泛且普遍,被骗人数众多。在定性和认定特殊情节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损失、犯罪手段和主体故意等因素。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我们应当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九条 (删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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