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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2023-11-14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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