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符合法律规定、制订公司章程并通过创立大会、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要求及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设立时需要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应当具备法定的资格要求。此外,还需要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等事项。设立程序包括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环节。在完成这些要求和程序后,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认购或募集的股本总额、合法的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制订公司章程并通过创立大会、设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和有公司住所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只有在满足这些要求和完成相应程序后,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